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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物中毒出现高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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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物中毒出现高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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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彭东 信息来源:餐饮行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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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山东省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发布了今年第5号卫生安全预警公告,公告称目前北方地区进入了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如果家中一旦有人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情况,应及时送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根据济南市卫生监督所以往统计,夏季食物中毒主要是细菌性食物中毒,此类食物中毒的特征为: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于气候炎热的季节,一般以5-10月份最多;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是由于吃了含有大量活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引起的,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鱼、奶和蛋类等,凉菜也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发生;抵抗力低的人,如病人、老人和儿童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较高,急性胃肠炎症较严重;集体中毒者有食用同一种或几种食物的流行病学特点,食物中毒者最常见的症状是呕吐、腹泻、腹部疼痛等。 为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济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不食用过凉的食物和酒水,剩余食物应冷藏并加热煮透后食用,并合理搭配饮食。大型会议、婚宴应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酒店,尽量少食用凉拌菜。需要集体供餐者,应当就近选择供餐单位,保证食物的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夏季气温高时,最好选择具备冷、热藏条件的供餐单位。 另外,市民不要食用稀有的或有毒的动植物,如河豚鱼、未食用过的蘑菇等。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的大型食品超市,注意查看食品标签,尤其要注意食品保质期。需要冷藏的食品,如熟肉制品、乳制品等应存放于冷藏设施中。 如果家中一旦有人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情况,不要惊慌,应及时送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注意保存剩余食物,收集病人呕吐、腹泻物,以备卫生监督机构调查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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